綠色電子產品無鹵化之檢測要求與現狀發展

本文作者:admin       點擊: 2008-05-12 00:00
前言:
摘 要
在國際綠色環保法規中,RoHS相關指令因為有明文規定限用物質種類與限值,同時,除了歐盟之外,陸續有其他國家跟進,或是歐盟會員國在轉換為會員國法令時,亦會同時附帶管制其他物質,或加嚴管制限值,因而對產業(特別是電機電子產業)的衝擊最為明顯。國際大廠多在各國限用物質法規以及民間環保組織的壓力下,逐漸要求供應商的所提供的原料、元件需為無鉛、無害乃至於無鹵化。本文整理國際綠色環保趨勢下,國內企業因應無鹵化相關要求之所需瞭解之關規定,以及符合這些要求所應具有的篩檢方法與能力。期能對國內相關企業在面臨這一波的無鹵化變革有所助益。
關鍵詞:無鹵、RoHS、PoHS、PFOA、PFOS、檢測

一、前言
電機和電子設備持續蓬發展,生活中可說處處都需要用到電機和電子設備。而由於摩爾定律的快速發展,電機電子產品不斷推陳出新,產品之生命週期相對短暫,這使得電子設備在高科技、高生產力及高度發展的特色下廢棄物產出量大幅增加。根據96年1月17日行政院第3024次會議核定『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民國96年至99年)』資料顯示,我國在電子產業的產值已居世界領先地位。而近年來,以歐盟為首的國際綠色環保指令,包括包裝材指令(94/62/EC,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1994)、廢棄車輛指令(2000/53/EC , end of life vehicle, ELV, 2000)、有害物質限用指令(2002/95/EC,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 RoHS, 2003)、廢電機電子設備指令(2002/96/EC, waste electrical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2003)及使用能源產品生態化設計指令(2005/32/EC, eco-design requirement for energy using product, EuP, 2005)等,其管制之範疇已幾乎涵蓋了所有電機電子相關產品。

在這些指令當中,RoHS相關指令因為有明文規定限用物質種類與限值,同時,除了歐盟之外,陸續有其他國家跟進,或是歐盟會員國在轉換為會員國法令時,亦會同時附帶管制其他物質,或加嚴管制限值,因而對產業(特別是電機電子產業)的衝擊最為明顯。國際大廠多在各國限用物質法規以及民間環保組織的壓力下,逐漸要求供應商的所提供的原料、元件需為無鉛、無害乃至於無鹵化。我國為電機電子出口大國,無論是品牌或代工廠皆深受此一趨勢影響,規模較大之廠商,往往需組成專案團隊以為因應,但在規模較小或正在成長中的中小企業,無論是法規動態的資訊掌握,或是生產製程的調整,相形之下,需承擔較大的人力物力的負荷,同時,在原物料的篩檢、相關替代製程的應變、無有害物質管理上,則會面臨比較艱鉅的考驗。

本文整理國際綠色環保趨勢下,國內企業因應無鹵化相關要求之有用資訊,以及符合這些要求所應具有的篩檢方法與能力。期能對國內相關企業在面臨這一波的無鹵化變革有所助益。

二、限用物質相關法令
(一)歐盟無鹵相關限用指令
1.特定危險性物質限用指令(76/769/EEC)
歐盟在1976年發佈的特定危險性物質的限用指令(restrictions on the marketing and use of certain dangerous substances and preparations, 76/769/EEC),主要在規範多氯聯苯(PCB)以及多氯三聯苯(PCT)的限用,其生效時間為1986年6月30日。在該指令中,尚包含對Chloro-1-ethylene(氯乙烯單體)作為填充氣體的限用、Tris (2,3 dibromopropyl) phosphate(三(2,3-二溴丙基)-磷酸酯)以及聚溴聯苯(PBB)在紡織品上的限用、揮發性溴乙酸酯類(包含甲、乙、丙、丁酯)、Pentachlorophenol(五氯酚,0.1%)、Ugilec 141 (Monomethyl -Tetrachlorodiphenyl methane,單甲基四氯二苯基甲烷)、Ugilec 121(Monomethyl-dichloro-diphenyl methane,單甲基二氯二苯基甲烷)、Monomethyl-dibromo-diphenyl methane(單甲基二溴二苯基甲烷,DBBT)、氯仿、四氯化碳、1, 1, 2 三氯乙烷、1, 1, 2, 2 四氯乙烷、1, 1, 1, 2 四氯乙烷、五氯乙烷、1, 1二氯乙烯以及1, 1, 1三氯乙烯等鹵化物質。

2. 短鏈氯化石蠟限用指令(2002/45/EC)
在2002年6月25日公佈的限用短鏈氯化石蠟(short-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 SCCP)指令(2002/45/EC),是歐盟另一個對鹵素管制重要的指令。該指令為76/769/EEC的修訂指令之一,主要在限用SCCP,避免其對環境、特別是對水生生物的長期不良影響及毒害。SCCP泛指C10 ~ C13的含氯烷類,使用限值不得超過1%,會員國的法規必須在2003年6月6日前頒訂,法令需於2004年1月6日前生效。

3. 電機電子設備危害物質限用指令(2002/95/EC)
歐盟於 2003 年 2 月 13 日公佈電機電子設備中危害物質禁用(2002/95/EC,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RoHS)指令,並於2006年7月1日實施。其管制主要針對電子電機產品,要求限用六種特定的化學物質,包括鉛、鎘、汞、六價鉻、聚溴聯苯(PBB)及聚溴二苯醚(PBDE)。此一指令因其限用物質及其限用範圍對電機電子產業既有製程影響甚鉅,故其造成的影響也較為全面,電子電機產品中常用到之元件或物質如表1所示。本指令對鹵素的管制主要在於對PBB/PBDE等溴化阻燃劑的限用,限用值為1000 ppm(2005/618/EC)。

4. PFOS限用指令(2002/95/EC)
在2006年12月12日公佈的全氟辛烷磺酸(PFOS)限用指令,亦是歐盟另一個對鹵素管制重要的指令。該指令亦為76/769/EEC的修訂指令之一,主要在限用PFOS,避免其對環境的長期不良影響及毒害。PFOS為C8F17SO2X的總稱,其中X可能係OH、金屬鹽類、鹵素、銨或其他衍生物,PFOS為一持久性有機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 POPs),產品成分配方中,如果含有大於總重0.005 %(50ppm) 的PFOS,則不得於歐盟市場上銷售。半成品或零件中,如果PFOS濃度大於此部份總重的0.1 %(1000ppm);或者是紡織品或塗層材料上的PFOS濃度大於1 g/m2,亦不得於歐盟市場上銷售。會員國的法規必須在2007年12月27日前頒訂,法令於2008年6月27日實施。
由以上彙整歐盟相關指令可以得知,限用物質管制日趨嚴格,且適用範圍逐漸擴大,其中,含鹵素的有機化合物,因其毒性、致癌性、致畸性以及環境累積性,更是受到重重的管制。本文彙整歐盟對含鹵化合物限用之相關指令及其主要限用物質、限值及期程如表2。

(二)其他無鹵相關限用法規
除了歐盟RoHS等相關指令的限用,一方面,世界各國也逐漸參考歐盟法規,訂定類似RoHS的法規,例如,中國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日本的「Law for Promotion of Effective Utilization of Resources」亦都將PBB/PBDE限值訂為1000 ppm。另一方面,歐盟的會員國,也分別訂定符合該國的法規以為因應。其中尤以挪威在2007年6月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出消費性產品中有害物質限用法令(Prohibition on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Consumer Products, PoHS)最受矚目。

挪威PoHS的管制項目及其限值如表3所示,由表3可觀察得知,挪威PoHS比歐盟RoHS限制有害物質項目更多、涵蓋範圍更廣,幾乎所有消費性產品均在其管制範圍內,僅少數排除在外,例如:食品、食品包裝、肥料、醫療設備和香煙,以及運輸工具、運輸工具上的固定裝置、輪胎和類似運輸工具配件。而PoHS比RoHS多出來的管制項目許多皆為含鹵有機物。

挪威的PoHS其實也提前反映歐盟各會員國未來的管制趨勢,另一方面,雖則PoHS並非目前歐盟整體的規範,但從生產者的角度來看,消費性產品外銷至歐盟,必須考慮到挪威的市場,要特別為挪威獨立開一條生產線並不實際,比較可能的因應方式是放棄挪威市場,或儘速調整生產線,使其符合挪威的PoHS要求。由於歐盟環保法規日趨嚴格,多數廠商很有可能會選擇後者,以一勞永逸,並避免生產線時常更迭,影響產品品質以及人力訓練成本。

三、國際大廠的因應
(一)各工業協會的無鹵限用規範
根據EN 61249-2-21:2003標準,印刷電路板(PCB)基材中的溴不得超過900 ppm,氯不超過900 ppm,總鹵素(溴+氯)則不得超過1500 ppm,才可以稱為無鹵PCB板。而根據IEC 61189-2的方法,此限值計算不包含銅膜及阻焊劑,僅指相對於PCB基材的限值。國際印刷電路組織(www.ipc.org) 亦在2006年6月修正IPC-4101B,訂定無鹵規範,其規範限值與EN 61249-2-21同。社?法人日本電子回路工業?(Japan Printed Circuit Association, JPCA)亦訂定同樣的標準(JPCA-ES-01:1999),但並無訂定總鹵素(溴+氯)則不得超過1500 ppm的規範。

目前,已有許多國際大廠訂定與IEC同樣要求,例如,Apple等。亦有部份訂定略有差異者,如Dell (Cl <1000 ppm, Br <1000 ppm)、Acer (BFRs <1000 ppm, PVC <1000 ppm)。但各廠商更新規範甚為頻繁,且往往對不同部件的規範不一,故有需要者,仍需至各大廠官方網站蒐集最新規範。

國際電子生產商聯盟(International 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Initiative, iNEMI)則正在進行評估,預計2008年2月將發佈相關替代用品評估與測試方法評估報告。

(二)綠色和平組織的綠色電子評鑑
除了各國的限用相關法令,民間相關環保組織亦對企業強烈要求其生產者責任(Individual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IPR)。這當中,以綠色和平 (Greenpeace) 組織最為積極。綠色和平自2006年起即對國際電子大廠進行評鑑,主要的評鑑基準有五大項:
1. 以預防為原則的化學品使用政策
Greenpeace認為與其企業生產含有害物質之產品之後,能做好回收工作,不如在生產時,即控制使用聚氯乙烯(PVC)及溴化阻燃劑(brominated flame retardants, BFRs)。若某些物質在現階段科學技術無法直接證實其會導致不可逆之危害時,企業仍應採取積極行動,積極尋找替代物,評估期間應暫時停止該化學品之使用。

2. 化學品管理
評估各大廠是否確實做好供應商管理,各供應商是否仍使用各大廠所禁用或限用的化學物質,以及是否在尋找原限用物質的替代物品。對於即將限用的產品亦應積極尋找替代方案,例如,即將限用的PFOS、鈹、銻等。

3. PVC逐步淘汰的時間表
因為PVC大量的被運用在電子產品上,但也是這些廢棄物進行焚化後,產生戴奧辛與?喃的主要來源,因此,Greenpeace認為無PVC(PVC-free)應定義為零使用。因為,非常少量的戴奧辛與?喃即會對環境產生很大的影響。雖然原本1998年在以保護東北大西洋海洋環境的奧斯陸-巴黎委員會(Oslo-Paris Commission, OSPAR)所提出的優先管制化學品列表(List of Chemicals for Priority Action)並無PVC,但Greenpeace認為PVC應包含在內,並稱之為OSPAR plus list。

4. BFR逐步淘汰的時間表
BFRs通常會應用在電路板、塑膠射出以及其他塑膠用品上,BFR在環境中並不容易衰減,且容易持續累積。Greenpeace所關切的BFRs並不是僅僅RoHS指令所限用的PBB/PBDE,還包含其他OSPAR所規範的BFR。由於BFR的廢棄物若未妥善處理,亦會產生溴化戴奧辛與?喃,非常少量的溴化戴奧辛與?喃即會對環境產生很大的影響。因此,Greenpeace認為企業應有明確的汰換時間表。

5. PVC-free以及BFR-free產品在市場上流通
Greenpeace所定義的PVC-free以及BFR-free,係指PVC與BFR的「零使用」,並無排除條款。終極目標希望達到,無氯、無溴。若產品僅有週邊或配件達到PVC-free 和/或BFR-free則不予計分,需生產系統(product system)為PVC-free 和/或BFR-free。
表4為本研究自Greenpeace 2007年12月的各大廠評比報告中彙整出國際電子大廠因應無鹵化趨勢之作為,以及相對之期程表。本評比報告目前已是第六版,上一版本為2007年九月。各大廠的排名會隨著Greenpeace的現場調查以及各大廠的綠色政策改變而起伏。隨著綠色消費意識的抬頭,本份報告相信會持續給予尚未導入無鹵製程的廠商改善的壓力。

四、鹵素於電子產品中之應用途逕
(一) PCB基材
目前阻燃性基材如FR4、CEM-3等規格中,阻燃劑多用溴化環氧樹脂。溴化環氧樹脂如,四溴雙酚A、聚合多溴聯苯,聚合多溴聯苯乙醚,多溴二苯醚是覆銅板的主要阻燃料,其成本低,與環氧樹脂兼容。但含鹵素的阻燃材料(聚合多溴聯苯PBB︰聚合多溴化聯苯乙醚PBDE),廢棄著火燃燒時,會放出戴奧辛(dioxin, TCDD)、苯喃(Benzfuran)等,發煙量大,氣味難聞,高毒性氣體,致癌,攝入後無法排出,不環保,影響人體健康。

目前有許多板材供應商已經開發出無鹵覆銅板及相應半固化片,如松下電工GX、Isola的DEl04TS、南亞、宏仁GA-HF、以及Polyclad的PCL-FR-226/240系列等。

(二) PCB阻焊劑
目前世面上推出的無鹵阻焊油墨有很多種,其性能與普通液態感光油墨相差不大,具體操作上也與傳統油墨操作條件相似,所得到之成品品質與後端製程阻礙均衝擊甚低,基本上無太多差異之處。

(三) 纜線(LSNH)
在許多特殊之大型公共場所,如地下鐵、車站、醫院、電影院、超級市場、摩天大樓等,意外發生火災時,首先的就是濃煙。輸配電線電纜雖然有些採用耐燃的材料,但燃燒過程中所釋放出來的濃煙毒瓦斯卻造成許多災害。如妨礙逃生視線疏散因難、救火人員找不到正確火源、被因在火場之中的人員吸入大量的濃煙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等等。 火災中釋放出來的毒瓦斯亦會腐蝕安全警備系統等電氣設備,及損壞配置於室內的機器設備,造成極大的災害。 

上述這些電線電纜的絕緣被覆材料皆是一般含鹵素的材料,不具低煙、無毒的特性。目前,北美、南美、亞太及中國等均採用基于北美的電纜防火標準UL及NEC(National Electrical Code),歐洲部分地區則採用低含鹵或低煙無鹵素綠色環保型電纜標準。低煙無毒(LSNH)顧名思義是燃燒時發煙量極低且不產生毒瓦斯,因此即使有火災事件發生,電纜本身絕不會對人身安全造成傷害,更沒有環境污染的問題,使用安全度極高。低煙無鹵(LOW-SMOKE-NON-HALOGEN)材料特性包括:
1. 低發煙量
  依美國ASTM-E662煙霧測試標準(燃燒20分鐘後之結果),低煙無鹵材料之發煙量僅為一般PVC的44%,鳥坡林橡膠的39%,且煙霧淡而均勻,無產生公害及妨礙視線之虞。

2. 無鹵酸(毒)氣產生 
  依IEC754-1測試,LSNH材質燃燒時完全無鹵素、氯氣、一氧化碳之毒瓦斯產生,故不會對人體或設備造成損傷,安全性高。

3. 耐燃性 
  依美國ASTM D2863測試,LSNH材質之含氧指數(Oxygen Index O.I)達21以上即可稱為不燃物,而O.I值達27以上即具有自熄性能。

(四) 塑膠製品
塑膠是高分子材料,高分子是由許多單體分子連接而成的巨大分子,這些分子通常成直鏈狀,但由於架構上的差異,有時主鏈分支而成短側鏈或長側鏈,甚至由於架橋作用而形成三度空間的綱狀架構。而鹵素物質多來自塑膠添加劑中,添加劑是指分散在塑膠分子構造中,不會嚴重的影響塑膠的分子架構,而能改善其性質或降低成本的化學物質,其含鹵素可分下述各類。 
1. 發泡劑 
揮發性液體,升溫后揮發膨脹,而使塑膠體發泡。常見有聚苯乙烯泡棉。 
 
2. 著色劑(染料) 
分有機與無機兩大類,又分為染料及顏料兩大類。 

3. 難燃劑(又稱防火劑) 
當塑膠暴露于火焰時,能壓抑火焰之蔓延,防止煙霧形成,當火焰去掉時,燃燒便會停止,大致可分為二大類型︰ 
(a) 回應型︰難燃劑常是鹵化的單體,它可以參加回應與聚合體形成化學結合。 
(b) 非回應型是含鹵素、磷、氮、硼的化合物,它們與聚合體只作物理性的混合。 

4. 衝擊改質劑(Impact modifier) 
加入具有特殊性質的樹脂,可籍著混煉的模式增加,以改良塑膠的耐衝擊性,該劑也常影響到塑膠的耐熱性,流動性,必須慎重選擇。 

(五) 助焊劑
目前焊接用之助焊劑內應都包含鹵素物質在內,因此在對錫膏或助焊劑評估時,需在信賴性實驗中測試鹵素含有量或以鉻酸銀試紙的顏色變化來檢測助銲劑中氯、溴離子的含量測試。目的在檢測助銲劑中的氯或溴離子含量是否符合規範中所列的含量,規範標準依據參考JIS-Z-3197之6.5或JIS-Z-3284之4.2(Flux for solder paste)。

測試方法為精秤約10克錫膏樣品至燒杯中,加入乙醇。將裝有樣品的燒杯移至電位滴定裝置充分攪拌後以0.02M硝酸銀溶液滴定至終點。判定之標準以符合JIS-Z-3284之4.2的規範內容。

五、鹵素/鹵化物的檢測方法
無論是RoHS、PoHS系列法規所限用的鹵化物,或是Greenpeace所關注的PVC、BFR的鹵化物皆屬有機鹵化物。分析這些鹵化物,依目前常用的方法,大致可分為三類。第一類係以美國EPA 3540的索氏萃取法再結合GCMS或LCMS的分析方法,分析樣品內各有機鹵化物的個別量。第二類係將樣品氧化後,分析樣品內的全鹵鹽含量。第三類方法,則是以X射線螢光光譜儀(XRF)或傅立葉紅外光譜儀(FTIR)等非破壞性檢測方法進行篩檢。三類方法各有優缺點,以下分別簡要討論。

(一) 分析樣品內各有機鹵化物的個別量
有機樣品前處理通常要先進行萃取,根據美國環保署(EPA)的3540索氏萃取方法是最常見的方法,但是,需較長時間、使用較大量溶劑。在完成萃取之後,通常需要以減壓濃縮設備去除大多數溶劑,再經過純化程序後,才以GCMS進行定性定量分析。

以RoHS所限用的PBB/PBDE之採樣分析(含前處理、萃取、純化)為例,大部分仍參考多氯聯苯或戴奧辛之分析方法。但由於異構物種類甚多,往往造成異構物分離及定量上之困擾,所以,通常需使用高選擇性及高靈敏度的質譜儀作為偵測器。一般在分析上程序步驟為:
1. 樣品前處理,添加同位素標準品,以得其前處理回收率。
2. 依樣品基質選用萃取溶劑以及萃取方法。依慣用方法,有EPA 3540C的索氏萃取法、快速索氏萃取法(Automated Soxhelt Extration, ASE; EPA 3541)、微波萃取法(EPA 3546)以及超音波萃取法(EPA 3550C)。一般快速索氏萃取以及微波萃取可以在較短時間內快速完成萃取反應,但須較特殊設備配合。
3. 以管柱層析法進行樣品純化。
4. 以減壓或吹氮方式濃縮萃取液,此過程與純化、溶劑沖提搭配時,可能需重複數次。
5. 以GCMS分析。
通常為避免各步驟造成樣品損失或系統性誤差,會以同位素標準品之回收率進行品質管制,而同位素標準品添加時機分別為在萃取前及上機前。
本類方法優點為可獲得各限用物質之種類與個別濃度,可辨別可能造成產品超標的污染來源。缺點則是耗時、設備耗材花費較高。表5以挪威PoHS法規限用之有機鹵化物為例,整理各大檢測公司提供檢測服務所使用的方法,以供參考。

(二) 分析樣品內總鹵化物濃度
以目前各國法規逐步增加含鹵有機物之限用而言,分析試樣中的總鹵化物濃度,在多數情況下,是較為經濟可行的方式。總鹵化物分析的原理為將樣品高溫氧化後,鹵化物會反應成為含鹵酸性氣體,將之以吸收液吸收後,再以離子色層分析儀(IC)分析吸收液中之鹵鹽濃度。

利用離子色層分析儀來檢測水中的陰離子(或陽離子)在環境工程領域上已有相當長的時間,亦有既定的方法可供參考,例如US EPA的300.1可測水中大多數陰離子、314.0可測水中過氯酸根,以及國內環保署2005年8月公告的NIEA W415.52B等。

而在樣品前處理部份,如前所述,需將樣品高溫氧化使鹵化物會反應成為含鹵酸性氣體,再將之以吸收液吸收,以便能利用IC分析各別鹵鹽之含量。目前國際上常用的標準方法主要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利用管狀高溫爐配合吸收瓶進行前處理的方法,我國環保署2004年11月公告的NIEA R404.21C以及美國ASTM D2361-95係屬於此類。另一種方法,則是將樣品置在密閉容器中,通以純氧,點火引爆後,由其內吸收液將鹵化物吸收,例如,IEC 61189-2:2006以及BS EN14582: 2007即屬於此類。

本方法之優點為較為經濟,無論是儀器設備初設成本以及操作成本,與GCMS或LCMS相較之下,甚為經濟。同時,整體檢測也叫為省時、省力。缺點為,僅能分析總氟、總氯、總溴、總碘是否高過標準值。但不易辨別可能污染來源。

(三) 鹵化物非破壞性檢測方法
透過X射線螢光光譜儀(XRF)可非破壞性檢測樣品中的元素含量,樣品不需前處理,可同時分析多種元素,範圍幾乎涵蓋週期表元素從原子序較『重』元素(原子序大於16者,NIEA S322.60C)。但其解析度不如化學分析方法。
鑑於非破壞性檢測設備逐年精進與篩檢之低成本,各大電機電子設備生產公司無不以XRF作為產品是否含限用物質之重要篩檢工具。雖然XRF通常用來分析原子序較「重」的元素,但某些XRF廠商最近開發出可分析氟、氯等較「輕」元素之機型,未來在對供應商進行進料篩檢時,此類型儀器將可提供重要篩選參考依據。預期隨著無鹵化的腳步日趨逼近,陸續將會有其他儀器廠商生產此類型儀器,以符合業界需要。

除了XRF可作為元素的非破壞性檢測之外,有機分析項目的檢測亦可使用FTIR作為非破壞檢測設備。例如,在RoHS指令生效期間,因為利用GC/MS檢測PBB/PBDE的前處理程序之試劑、人力成本較高,因此,多數廠商用FTIR來篩檢樣品中之溴的來源,是否為限用的PBB或PBDE。此外,FTIR亦可協助辨別高分子塑料材質是否為限用之PVC,對於化學分析萃取溶劑之選擇,亦有相當大的助益。

非破壞性檢測設備的優點為快速、節省人力、操作人員的訓練較為簡易。缺點則偵測極限較高,FTIR多僅能作為半定量分析。表6列出本文整理的幾種鹵化物分析方法之優缺點比較,可供不同用途之使用者參考。

五、結論與建議
電機電子產品,甚至民生消費性產品無害化、無鹵化的趨勢已相當明顯易見,由最近Apple公司委託台灣代工、強調綠色的MacBook Air筆記型電腦亦可一窺端倪。企業的生產者責任,逐漸由符合品質的ISO 9000,到注重環境影響面的ISO 14000,在各企業紛紛向委託代工的國際大廠提出無害化(hazardous substance free, HSF)的承諾書時,是否真能做好進料控管,比照QC080000的管理方式,確實做好識別、分線生產甚至全廠無害化,將是國內代工廠、生產商全球化所面臨的挑戰。否則,賠上的不僅是努力經營的商譽,還將面臨鉅額的國際求償訴訟。

在無鹵的進料篩檢上,企業將可配合其進料特性以及規模大小選擇適宜之篩檢方法或成品檢測機制。本文係將本實驗室所蒐集到無鹵管制相關法規以及檢測方法做一整理,僅提供相關產業參考。

六、參考文獻
1. 行政院環保署(2004),「廢棄物中硫、氯元素含量檢測方法-燃燒管法」,NIEA R404.21C.
2. 經濟部(2006),2006中小企業白皮書,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編印
3. 行政院環保署(2006),「土壤和底泥中元素濃度快速篩選方法-攜帶式X-射線螢光光譜儀分析法」,NIEA S322.60C.
4.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2007),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民國96 年至99 年)--在2015年科技創新能力與國民生活品質達到已開發國家水準,中華民國96 年1 月17 日行政院第3024 次會議核定
5. 楊之瑜(2008),「綠蘋果 挑戰台灣廠商技術力」,商業週刊,1053期,60-61.
6. Association Connecting Electronics Industries (IPC) (2006) "Specification for Base Materials for Rigid and Multilayer Printed Boards." IPC-4101B
7. British standard (2003) "Materials for printed boards and other interconnecting structures - Part 2-21: Reinforced base materials, clad and unclad - Non-halogenated epoxide woven E-glass reinforced laminated sheets of defined flammability (vertical burning test) copper-clad." BS EN 61249-2-21.
8. British standard (2007) "Characterization of waste - Halogen and sulfur content - Oxygen combustion in closed systems and determination methods." BS EN 14582.
9. Council Directive of 27 July 1976 on the approximation of the laws, regulations and administrative provisions of the Member States relating to restrictions on the marketing and use of certain dangerous substances and preparations (76/769/EEC)
10. Directive 2000/53/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8 September 2000 on end-of life vehicles
11. Directive 2002/45/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5 June 2002 amending for the twentieth time Council Directive 76/769/EEC relatingto restrictions on the marketingand use of certain dangerous substances and preparations (short-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
12. Directive 2002/95/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7 January 2003 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13. Directive 2002/96/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7 January 2003 on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14. Directive 2005/32/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6 July 2005 establishing a framework for the setting of ecodesign requirements for energy-using products and amending Council Directive 92/42/EEC and Directives 96/57/EC and 2000/55/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15. Directive 2006/122/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2 December 2006 amending for the 30th time Council Directive 76/769/EEC on the approximation of the laws, regulations and administrative provisions of the Member States relating to restrictions on the marketing and use of certain dangerous substances and preparations (perfluorooctane sulfonates)
16.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Council Directive 94/62/EC of 20 December 1994 on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17. Greenpeace (2007) "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Version 4-6.
18.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IEC) (2006) "Test methods for electrical materials, printed boards and other interconnection structures and assemblies - Part 2: Test methods for materials for interconnection structures." IEC 61189-2, 2nd Edition.
19. International 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Initiative (iNEMI) (2006) "Environmentally Conscious Electronics TIG Halogen-Free Project." iNEMI Statement of Work (SOW), v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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