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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亞起訴控告IPF販賣產品 含有與隆達電子共同研發之侵權LED

本文作者:日亞       點擊: 2020-03-24 11:46
前言:

 2020年3月17日--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下稱「日亞」)於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對汽車售後市場的零件經銷商IPF株式會社(下稱「IPF」)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請求禁制令及損害賠償。
 
日亞於上開訴訟中主張的侵權物為LED頭燈燈泡(產品型號:301HLB2),其裝載IPF與台灣LED製造商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開發之LED產品(如下方照片所示)。日亞主張該LED產品侵害其在日本所取得之LED封裝結構專利JP5526782。
 
上開專利所涉技術係使用在高功率LED領域之重要科技;日亞於台灣地區、美國、中國、南韓、德國、英國、法國、荷蘭、義大利、俄羅斯與印度均擁有相關專利。
 
日亞致力於保護其擁有之專利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將在適當且必要時,於任何國家對侵權人採取措施。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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