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DIGITIMES Research分析師陳一帆觀察,汽車一級供應商(Tier 1)紛與光達業者策略合作,協助光達從實驗室樣品轉為可規模生產的產品,車廠則研擬將光達嵌合於車燈模組或擋風玻璃,並規劃自駕計程車(robotaxi,屬自駕Level 4/ 5)與有條件自動化(自駕Level 3)自用車等兩類配備光達車款。然各國自駕法規修訂延遲將影響光達落地時程,光達價格未如預期降低亦使導入車款受限,車用光達出貨量能否擴大仍存變數。
全球主要Tier 1廠紛與光達業者合作,法商Valeo歷時7年將光達業者Ibeo產品調整為可規模生產,並率先搭載於量產自用車,韓商Hyundai Mobis與瑞典Veoneer協助光達龍頭業者Velodyne擴大產量,德商大陸集團(Continental)與日商小糸(Koito)則將光達與既有產品整合,上述案例皆顯示Tier 1廠實為光達規模生產並導入汽車應用的關鍵角色。
為確保車體外觀設計感並兼顧日常維護,將光達嵌合於車燈模組或擋風玻璃內側,為較佳的光達配置方案,惟兩者的光達可偵測範圍與盲區(blind area)互異,仍需視車廠自駕功能需求做通盤考量。
通用(General Motors)、福特(Ford)、現代(Hyundai)、福斯(Volkswagen)等皆規劃於2020至2022年間推出搭載光達的自駕計程車,本田(Honda)、凌志(Lexus)、寶馬(BMW)、富豪(Volvo) Level 3自用車款亦搭載光達,支援特定情境自駕功能,顯見前述車廠將光達視為自駕技術從Level 2跨入Level 3以上的重點配備。然奧迪(Audi)考慮取消Level 3車款,透露各國自駕法規修訂不及,將影響光達落地時程。
當前全球僅日本於2020年4月起允許Level 3自用車上路,歐盟、美國、中國等主要汽車市場遲未有進展,可能導致配備光達的車款延後發布,同時,光達價格未如預期降至200美元水準,將使光達應用侷限於高階車款,則車用光達出貨量能否擴大仍具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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